河北新闻网讯(通讯员聂胜利)日前,涉县医调委成功调解一起纠缠了一年多的医患纠纷。
2013年4月22日,涉县偏城镇申某因子宫肌瘤在涉县中医院进行子宫切除手术,一周后出院。出院后申某时常感到腹痛,2013年9月14日涉县中医院对申某膀胱阴道漏尿进行治疗,免费为申某做了修补手术,却未能治愈。2013年12月28日,涉县中医院将申某转至河北省二院治疗。
治愈出院后,申某及其家属与涉县中医院就医疗责任赔偿问题发生纠纷,申某及其家属多次到涉县中医院“理论”,要求涉县中医院赔偿误工费、护理费、外购医药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精神损失费等费用30万元。涉县中医院则以其已尽最大努力积极出资为患者治愈了病患,且付出较多,没有主观过错,只答应人道主义补偿申某3万元。因双方要求数额悬殊较大,医患矛盾激化,申某及其家属亲朋多次到涉县信访局上访。
涉县医调委得知这一信息后,主动介入,从专家库中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、医疗专家、调解员与司法局、信访局、卫生局选派人员组成调解小组,召集双方当事人,先后多次召开调解会,最终,通过从法、理、情等方面做患者亲属及医院的工作,促使医患双方于2015年1月28日达成了一致协议,医院一次性补偿患者66000元。目前,双方协议已履行到位。